华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满足,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