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 后,对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张初 全、吴黎明、蒋卫军、蒋龙华、赵子妍、谢雷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