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8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9]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9] - 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9] 股份与股东权益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凭证[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6] 董事任职资格 - 有犯罪刑罚、破产责任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 董事会相关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有电话等,通知时限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9] - 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紧急情况有特别处置权[9]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 - 公司可现金或股票分红,实行稳定分配办法[11] - 董事会研究现金分红事宜,独立董事可提分红提案[12] - 盈利未提现金分配预案应征询意见并披露原因[12] - 决策和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与股东沟通[12] - 年度报告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政策执行情况[13]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合规透明情况[13] 公司资本与解散 - 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16]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7] - 减资弥补亏损后,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6]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8] 担保与债券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后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担保需特定程序,其他经董事会批准[6]
扬州金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