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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扬州金泉扬州金泉(SH:603307)2024-08-09 16:07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设主席一名[7]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每6个月至少一次[14] - 临时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可召开[1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多种方式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4] 会议举行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4] 监事撤换 - 监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监事会应建议撤换[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担任监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7] 监事会权力 - 对董事等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同意可提更换、解聘建议及诉讼[10]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方有效[19] 签字规定 - 会议结束监事应在记录和决议上签字,不签视同缺席[20] 临时会议方式 - 临时会议可传真方式进行并决议,参会监事签字[20] 责任承担 - 监事对决议担责,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 执行制度 - 监事会建立决议执行记录制度,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并报告结果[20] 规则相关 - 规则为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监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2] - 规则解释权属监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