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定)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2]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4]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4]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行使职权前经全体过半数同意[3] 会议记录 - 真实准确完整,出席签字确认[6] - 作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7] 制度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