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委托理财额度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不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超此比例和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相关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15] 报告机制 - 财务部负责人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本月委托理财情况[9] - 每半年结束后15日内,财务部编制委托理财报告,向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报告进展、盈亏和风险控制情况[9] 特殊情况处理 - 受托人资信、盈利能力持续恶化,可能亏损总额超投资额10%且绝对金额超300万元时,须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出具意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