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油泵_7-2 申报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29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对湖 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或"发行人")审核问询 函中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专项核查情况说明 如下: 注:本回复涉及的财务数据,其中 2020 年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至 2022 年业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据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 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