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油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