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油泵: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9月修订)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