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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天洋新材天洋新材(SH:603330)2023-10-27 18:17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 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良好 的职业道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