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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天洋新材天洋新材(SH:603330)2024-08-30 16:09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成员[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会议记录与成员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1]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0] 会议表决与回避 - 成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4] - 不计有利害关系成员审议并决议[1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