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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03月修订)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SH:603339)2024-03-27 17:35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10]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变更与主持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工作日之前公告说明原因[19]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2] - 监事会主席或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监事或董事推举人员主持[31][36] 参会资格与授权 - 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及委托代理人所需证件[23][24]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等内容[2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44] 选举与决议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50] - 特定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55] 其他规定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3]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规定[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