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上交所指定联系人[3] 任职资格与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有四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11] - 董事会秘书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3]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6] 公告与资料提交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四类资料[9][13] 保密与审查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2][14] 职责履行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十项职责[6][10] - 董事会秘书需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有关资料[17] - 董事会秘书应保管董事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建档[17] - 董事会秘书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知公司股东、取得股东名册等[17]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17] - 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17] - 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建档[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9] 其他要求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 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后续培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