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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百傲化学百傲化学(SH:603360)2024-04-25 19:54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