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时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现行有效 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 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 性、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滴 商 律 所 事務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 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军字楼 2 座 12-14 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