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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方时尚东方时尚(SH:603377)2024-02-29 19: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具备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经济、法律、会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