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政策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基于我们 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涂必胜 陈小明 张 2023年《月7日 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