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 为进一步完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根据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