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决议 - 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等,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相关议案[12] - 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注销和回购注销部分股票议案[12] - 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等,审议通过注销和回购注销部分股票议案[13] - 2023年6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4年3月13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4] 分红情况 - 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18] - 2022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19] 股票处理 - 八名激励对象离职,应注销股票期权24,990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280股[20]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57元/股[19] - 24,99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于2024年5月15日办理完毕[20] - 预计2024年6月17日完成8,28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1] 资金来源与合规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0] - 本次注销和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次注销和回购注销的对象、数量、价格及安排符合相关规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