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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勘设股份勘设股份(SH:603458)2024-04-26 19:0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 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省交通规划 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委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