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设股份: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贵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贵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 1 - 第二节 委员组成 人选。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