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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豪威集团豪威集团(SH:603501)2023-09-15 19:24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66 号 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韦尔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 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 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