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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豪威集团豪威集团(SH:603501)2023-10-10 18:3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66-1 号 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3、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 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4、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韦尔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