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