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9][10] 会议表决与记录 - 全体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同意,表决每人一票,反对赞成相等时主持人多一票[9][12] - 应制作会议记录,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 档案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