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解释 17 号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 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 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