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SH:603529)2023-08-28 16:5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马军生 刘俊峰 孙明贵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 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 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将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增加公司股份的投资价 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