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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03529爱玛科技(603529)2024-04-15 18:04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3、本所仅就与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所涉的相关事项发表意 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 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做出判断的合法资 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 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 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 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备案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零二四年四月 致: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