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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阅科技: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掌阅科技掌阅科技(SH:603533)2024-04-19 19: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核准发行4100万股,9月2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89.6835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889.6835万股,普通股43889.6835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凌云持股4000.00万股,持股比例40.00%[18] - 发起人成湘均持股3800.00万股,持股比例38.00%[18] - 发起人王良持股1300.00万股,持股比例13.00%[18] - 发起人刘伟平持股900.00万股,持股比例9.00%[18]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3] - 公司因合并、异议股东要求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争议处理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8]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到股东争议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知悉股东向监管部门投诉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股东作出答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董事长15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3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42][43][44][4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时间要求[49][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有通过比例要求[7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 有犯罪记录或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84]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董事长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经董事会审议[95][96] 总经理与监事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0]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2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1/3[12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36]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9] - 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40] -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3]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下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4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50][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9][160][1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存续[167][168]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7]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69] - 控股股东指持有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