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审议规定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6]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7]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7] - 举手或书面表决,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以法律为准[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