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苏利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