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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SH:603606)2024-03-20 19: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 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