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相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 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 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 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上 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 度接受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 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