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东方电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静尧)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周静尧) 本人在2023年度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静尧: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律师。先后就职于北仑区律师事务所,宁波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保税区分所。 现任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除了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 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