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决策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董事相关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应在董事会公告详细披露相关事项[9][1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当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当年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麒盛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治理制度[12] - 《麒盛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麒盛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10][11] - 公司修订《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制度[13] -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应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1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4月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5]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