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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SH:603610)2024-04-18 16: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连续任职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2] -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会议资料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3]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4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41]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1]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提议延期或暂缓表决[41][49]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42] - 重大议案不宜通讯表决,通讯表决提前五日送达[46] - 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50] 独立董事其他权益与公司责任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52]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52] - 有权借支履职合理费用[53]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53] 制度适用与施行 - 制度适用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57]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