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SH:603610)2024-04-18 16:5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并提建议[1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9] - 会前五天通知委员,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9]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其他人员[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