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原任期届满半年内每年锁定75%[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减持限制情形 - 董监高因涉嫌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形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3] - 董监高因违反上交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3]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期间,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13]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14] 交易通知与报告 - 董监高增持提前2个交易日、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董监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增持相关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22]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需公告原因[24]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5]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25] - 前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可提出新计划[25]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相关股东不得减持[25]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是违规买卖本公司证券行为的责任追究主体[27] - 董监高违规买卖证券,董事会秘书应向浙江证监局报告并书面说明备案披露[27] - 特定主体违规买卖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7] - 特定主体违规买卖证券情节严重,公司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必要时公开致歉[28] - 董监高违反规定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买卖公司证券参照本办法执行[30] - 本办法中达到2%、5%、30%、50%等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该比例前后一手[3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1]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32]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