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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SH:603610)2024-04-18 16:56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监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有规定[20] 主持与表决权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的主持安排[22][23]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选举制度 - 特定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1] 提名推荐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3][34]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3][34] 投票权征集与计票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0] 表决回避与当选条件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9] - 当选董事或监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表决权的1/2[37]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7] 决议撤销与规则修改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7] - 《公司法》修改等情况公司应修改规则[53][54]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