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利通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4年8月5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8月6日发出通知[4]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14点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5,803,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045%[7]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300,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158%[7]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3,50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887%[7] - 中小投资者2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211,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26%[7]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125,388,170,比例99.6701%,表决通过[13] - 《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7,796,640,比例94.94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