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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价格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603630拉芳家化(603630)2024-10-11 17:39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4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14] - 2024年4月30日披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5] - 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公示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5] - 2024年5月11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公示程序合规且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5] - 2024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项[17] - 2024年6月18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并确定授予日[17] - 2024年10月11日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价格并确定预留权益授予日[9][21] 激励计划数据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人调整为26人[17]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195.00万份,预留部分由40.13万份调整为45.13万份,授予总量240.13万份不变[1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每股9.85元调整为每股9.62元,后又调整为每股9.57元[17][9][21] 分红情况 - 以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回购专户2,401,3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0,164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比例为29.96%[20] 激励计划条件 - 授予日需满足不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等四类期间的要求[26] -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需满足公司未出现特定情形的条件[28]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未出现特定情形的条件[2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不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形[3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满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