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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镇海股份镇海股份(SH:603637)2024-03-28 18: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2]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提议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