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57.63万股,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868.5877万元[6]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51152526股[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赵立渭持股3013884股,持股比例5.89%[12] - 发起人范晓梅持股2409720股,持股比例4.71%[12] - 庞松岳持股375754股,持股比例0.73%;王建锋等19人持股180426股,持股比例0.35%[14]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和处理时间不同,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8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0]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