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最高余额不超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 授权期限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风险提示 - 汇率波动大时汇兑损失可能增加[5] - 存在交易对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信用风险[6] - 操作不当或安排不合理可能致交易和流动性风险[7][8] 风控措施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9] -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业务运作[10]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最高余额不超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 授权期限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风险提示 - 汇率波动大时汇兑损失可能增加[5] - 存在交易对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信用风险[6] - 操作不当或安排不合理可能致交易和流动性风险[7][8] 风控措施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9] -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业务运作[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