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定)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SH:603657)2024-04-19 18:31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1]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11] 审议与表决规则 - 审议和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托他人出席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