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期限内最高余额不超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风险与控制 - 开展业务存在市场、信用等风险[5][6][7] - 已制定制度控制风险[8] 业务管理 -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按额度控制规模[9] - 加强汇率和利率研究,调整策略[9] - 审计部审查监督业务运作[9] - 只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9] - 加强账户和资金管理,遵守审批程序[9] 业务评估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