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相关会议 - 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 - 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 回购注销情况 - 5名激励对象22.218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含离职7.105股、业绩未达标15.113股[9][10] - 首次授予回购价4.84元/股,预留授予5.68元/股[10] 后续进展 - 2023年8月31日、12月9日披露回购公告,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11] - 开设回购专用账户,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预计2024年2月5日完成注销[11] - 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办减资和完成注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