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兆迎、童庆松、张恒金 2023 年 9 月 15 日 公司将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