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通知 - 定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不受限[2] 会议召开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0] 其他 - 公司承担会议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11]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