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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SH:603663)2023-12-12 16:4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 用途。公司应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 ...